返回 第103章 当堂对质(中)  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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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当堂对质(中)[1/3页]

  傅斯年的一番说辞,让众多东林党人面面相觑。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傅斯年会用这种进攻型的辩驳方式来给自己脱罪。

  钱龙锡反应最快,立即悄悄对身边的人说道:“告诉其他人,多想想傅斯年实际的罪证,一定要抓住几条坐实他的罪名!”

  此时崇祯已经在让内侍调档,看看控诉傅斯年第一条罪名的奏疏是谁上的。

  经查,弹劾傅斯年这条罪状的乃是大理寺丞刘思诲。

  崇祯当场召他出班奏对,沉声道:

  “既然弹劾,那就要有真凭实据,你非言官,却是刑讼官员,更应该懂得律法程序。上奏之前为何不核实清楚?”

  刘思诲把头深深埋在胸前,辩解道:“回陛下,臣上奏之前是做过调查的,可是户部的账目我无权调阅,故此有了疏漏。还请陛下明鉴,臣并非故意诬告!”

  崇祯稍稍回忆了这个人的过往事迹,觉得还算是个能任事的官员,在地方任职的时候算是成绩斐然。

  于是没有继续追究他的责任,直接宣布:“刘思诲所奏查无实据,其人未经考证就贸然弹劾,为以示惩戒,罚俸半年,着吏部考核时降半等!”

  扣半年工资,年末考评降级,这惩罚说不上重。

  就按明朝那工资标准,他一个五品官,一年也就是两百石。

  半年工资约等于一百两银,不算大钱。

  考评降级稍微麻烦点,看个人的政绩。

  刘思诲对自己的考评比较有信心。

  明朝对官员的考评总结起来就是“四格八法”。

  四格分别为:守、政、才、年。

  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

  列一等者记名,得有升任外官的优先权。

  守,代表操守,分廉、平、贪;

  政,代表政务,分勤、平、怠;

  才,分长、平、短;

  年则指年龄,分青、中、老。

  “八法”为: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别给以提问、革职或降级调用的处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

  刘思诲自认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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