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10章 水乡青梅  离婚后,成了天后的私人男助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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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水乡青梅[1/3页]

  “常总,他拒绝了。”

  陈磊离开咖啡厅,给极光唱片的老板常知春拨通了电话。

  “A级新人合同,他也不愿意?”

  常知春的语气不太好。

  “常总,我给的不是新人合同,而是一线艺人级别的合同。”

  陈磊无奈地道。

  对面沉默一下,声音变得冰冷:

  “这么说,他绝对不会加入我们公司了?”

  不加入,只能是竞争对手。

  娱乐圈的资源就这么多,赢家通吃,极光唱片也不可能坐视将来林舟抢走自己旗下艺人的资源。

  “常总,我猜测,林舟不会加入任何娱乐公司。”陈磊苦笑道。

  “他野心这么大?”

  常知春一下就明白了,圈子里大牌艺人和公司解约,自己开工作室的例子不少。

  只是林舟现在才刚刚红起来,而且十一晚会的热度不可能维持太久。

  就算他是在新人里算起点高的,但说到自己开工作室,这就有点不自量力了。

  作品、资源、人脉,你哪样比人强?

  就算你是大才子,能拼得过一整个公司的词曲人?

  此时常知春和陈磊并不知道,林舟的目标不仅仅是歌坛,而是影视圈和综艺。

  “年轻气盛,可以理解。”

  陈磊无奈地笑了笑,“常总,对不起,事情没办好。”

  常知春道:“算了,他既然下定决心要自立门户,谁去都一样。”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陈磊问道。

  “先看看吧,一夜爆红,根基不稳,也许不用我们动手,他很快就过气了。”

  ……

  正如陈磊的猜测,林舟很快又接到了包括闪耀传媒和其他一二线娱乐公司的电话,都是邀请他加盟的。

  林舟都一一婉拒,同时也提出了合作的意愿。

  无一例外,没有哪个公司真当回会儿事。

  娱乐公司对艺人的态度其实都一样,你飞得高飞得远,赚的多赚的快,但风筝线还是得在我手里。

  林舟这种刚红起来的新人想跟公司谈合作,一是利益没法分,二是这些公司老板们也不愿意任由一个新人拿捏。

  林舟也料到了这个结果,只是想试一试。

  任何圈子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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