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99章 大罪十二条  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99章 大罪十二条[1/3页]

  一胜一败,消息传回京城,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傅斯年在组织的大规模会战中胜出,大多数朝臣不明白其中含义,只有孙承宗大大松了口气。

  “正面能打赢就好!”他最担心的就是以锦衣卫做主力的正面部队,在离开了城墙的掩护以后一触即溃。

  事实证明,傅斯年没有夸口,他的确是一员不可多得的战将。

  接下来的战斗他就有把握了,明军除了关宁铁骑以外,几乎再找不到能正面抗住女真人的部队。

  如今傅斯年带人打赢了这一战,孙承宗对后续的规划就有更多选择。

  他是明白人,但大多数人不明白。

  他们只会简单的算笔账:傅斯年这边虽然守住两次,打赢了一次正面,但加起来只干掉了后金五千人左右。

  通州一战,朝廷就损失了上万战兵,所以总体来说己方是吃亏的!

  要说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个毛病,就是在危难关头能同舟共济,情况刚好点,就开始想着内斗。

  上次左顺门抗议的事,并非就那么过去了,只是暂时告一段落。

  明火灭了,但表面之下还蕴含这幽蓝的火苗,但有风吹草动,随时会复燃。

  如今,风来了。

  傅斯年还领兵在外,以东林学派为首的一批文官却纷纷上疏,请崇祯对其治罪。

  韩爌毫不留情,使言官奏事,列举了傅斯年十二条大罪。

  罪名一:按祖制,大将在外,必命文臣监。傅斯年专制各州,军马钱粮不受核,当斩。

  罪名二:人臣之罪莫大欺君。有乱匪靳小天杀官顶替,傅斯年查明之后,不但未予追究,反替其包庇罪责,当斩。

  罪名三:人臣无将,将则必诛。傅斯年以私银发饷,邀买军心,当斩。

  罪名四:私置产业,每岁盈余数百万,侵占国利而肥私,当斩。

  罪名五:私废皮岛守备,逐良将毛文龙于海外,致使东江镇如同虚设,当斩。

  罪名六:拥兵自重,锦衣卫上下任命皆决于一人,军械、钱粮任其

第99章 大罪十二条[1/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