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7章 拜师  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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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拜师[3/3页]

  腊肉,这叫束脩(同“修”)。

  恭敬施礼,双手奉上,傅斯年言道:“师父在上,徒弟傅斯年有礼!”

  见他拜的正式,周侗笑道:“来御拳馆的多是公干,少有你这样正式的。其他虽有授业之实,却少有师徒之名!”

  “老夫原只一个入室弟子,林大朗是老夫友人的公子,我耐不过林教头的厮磨,这才收了林大朗做个记名弟子。”

  “你头一天来,我对你还不甚了解,拜师的事以后再说吧!”

  古时分入室弟子、记名弟子。

  顾名思义,入室就跟亲儿子毫无分别,自然是教授真传。

  而记名弟子就差了些,功夫是有所保留地传授。

  不然万一误传匪类,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的事也是常有。

  傅斯年点点头,没有强求。

  日久见人心,慢慢接受考验呗!

  于是道:“即便是有上命,教师传授武艺也是实打实的,暂时没资格当您徒弟,但我心里仍将您认做师父!晚辈孝敬长辈可不是应当的嘛!”

  周侗听得心里舒服,心想一块腊肉值什么?

  这孩子有礼貌,以后悉心教授便是。

  但接过腊肉后心下却又吃惊,仔细一看:好大的手笔!

  原来傅斯年这块腊肉可是有讲究的,主要内容不在肉上,而是在提手上。

  肉的一端系的草绳,绳头拴着一块金元宝,看大小是十两重的制式。

  这是傅斯年事先想好的,既不太多,又能解决实际问题。

  东京居,大不易。

  物价比起其他地方要贵上不少。

  像周侗这个品级的教头,月俸也不过五、六贯,这十两金合一百贯钱,抵他一年半的工资。

  论钱财,傅斯年有的是,千贯也只是等闲。

  但给得多了,人家必定不收,十两金给腊肉做个拎手,既合古礼,又有实惠!

  见傅斯年的穿着打扮,周侗知道他必定豪富。

  但如此挖空心思送礼,额度又拿捏的合适,显然是用了心思的。

  满意傅斯年想得周到,周侗含笑收了礼物,算是默认了这个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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