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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罗幼度治军[2/3页]

  军事理念。

  尽管这支军队由潘美负责训练事务,但罗幼度并没有打算给他自主权。

  训练得按照他的意思来,御营司上上下下是他罗幼度的兵,而不是潘美的。

  哪怕潘美不乐意,不愿干,罗幼度也不会妥协。

  这支御营司对于他来说,有着极大的意义。

  “仲询,昨夜我想了很久,应该怎么发表今日说话。是立规矩,还是讲军规。最终我却选择了说这些,你可知今日我在校台上说那些话的用意?”

  潘美道:“学生猜是因为‘足饷’。”

  罗幼度赞叹道:“知我者,仲询也!任何规矩军法,在足饷面前都是扯淡。有饷是军,无饷是匪。军规能够束缚一群满足的兵,束缚不了一群饿着肚子的兵。”

  历史上的强兵很多,但总结来说,莫不过是两点。

  以动物来表示,便是狼与豺。

  狼群纪律鲜明,纵横千里吃肉。

  而豺有着无所畏惧的勇气,虽然残暴凶悍,但却视死如归。

  五代十国的强兵大多都属于豺,走到哪抢到哪,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这种兵是强悍,但只能强悍一时。

  故而罗幼度想打造出一支如同岳家军、戚家军这样军纪严明的铁血劲旅。

  但若在这个时代,你来一个“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作为军中口号,只会给人视为傻瓜蠢蛋,没有半点效果。

  岳家军、戚家军为何会有这种军纪?

  岳飞、戚继光超凡的军事水平当然是关键,但真正关键的在于他们足饷。

  岳飞镇守襄樊的时候,还兼任营田大使,军队稻谷收入最后达十八万余石,可供应两个半月左右的军粮,史称“使戎伍攻战之暇,俱尽力南亩,无一人游间者。其疆理沟洫之制,皆有条绪。”

  种田的同时岳飞也在开辟其他利源。

  当时官府和军队经商牟利,开设酒坊之类,是合法的。

  刘光世、张俊甚至利用此道中饱私囊,尤其是张俊打仗窝囊,赚钱经商的能力超绝,堪比富商陶朱公。

  而岳飞则任用了李启负责岳家军的生意经营,一年可获利一百六十万贯,是岳家军三个月的军饷。

  再加上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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