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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接连发生的意外(1.1万字!!!)[1/3页]
离开医学部后。
徐云看着明媚的天空,悠悠伸了个懒腰,久坐僵硬的骨骼发出了噼里啪啦的脆响。
实话实说。
今天的两场行动进行的还算顺利,比预计的要轻松一点点儿。
虽然第一场没和卡尔先生见上面,但有些时候见面未必是件好事,毕竟徐云头顶时刻都有一把利剑悬浮来着。
上辈子徐云曾经被它斩过一刀,导致了某个吴姓小透明至今下落不明。
眼下若是再挨上一记,那可就真成钓鱼娘了。
而相较于第一场,第二场与李斯特的会面则无疑是次大成功。
李斯特。
听到这個名字。
许多人的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人物,可能是那位发型有些类似铃木园子的匈牙利钢琴家,浪漫主义前期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
弗朗茨·李斯特。
但实际上。
在1850年,英国还存在着另外一位李斯特。
他就是约瑟夫·李斯特。
这位李斯特在近代医学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人称‘外科之神’。
某种意义上来说。
他在近代医学上的贡献,几乎可以对等于物理中的小牛+狄拉克。
徐云如今和他顺利的搭上线,接下来有些计划就能正式展开了。
这个计划代号叫做‘黑夜曙光’,寓意颇深。
不过徐云还是更喜欢它的别名:
【不能告诉读者的秘密】。
只不过这个名字不好明面拿出来,否则可能会出现【不能投给作者的月票】之类的对应措施......
总而言之。
搞定好了李斯特这根隐线,徐云短时间内在伦敦也就没什么要做的事情了。
出校门后。
他便让马夫启动车驾,准备离开伦敦大学学院,回到旅社与老汤和艾维琳汇合。
嘎吱嘎吱——
马车在车道上缓缓行进。
车夫卡兹伊·加尔奥似乎因为今天有一笔大收入的缘故,心情显得很不错,一边驾车一边哼着歌:
“只因希望之花~人与人的牵绊~就存在于我们的心中.....”
徐云则靠在柔软的垫背上,随意的看着窗外的景象。
卡兹伊·加尔奥所选的路线途经一块商业区,三教九流穿梭其间,算是一类徐云此前没怎么见过的场景。
除了随处可见的欧洲人外。
徐云还见到了不少非洲、阿拉伯裔打扮的外来人员,伦敦此时贸易中心的属性可见一斑。
甚至在一个摊位前,他还见到了一支骆驼商队。
就在马车经过一处拐角时。
徐云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到了什么,下意识的便对车夫喊道:
“师傅,先停一下!”
说完。
他的目光便透过车窗,紧紧锁定了距离马车大约三十来米外的一处巷口。
虽然后世的徐云眼睛近视近千度,半米外人畜不分,哪怕戴上眼镜视力也很难恢复完整。
但副本中他的视力却是标准的5.2,可以清晰的看到远处发生的一些事情。
只见此时此刻。
巷口处正站着四五个中年人。
他们身穿白大褂、黄皮肤、前额光洁、脑后绑着一根麻花辫。
很明显。
他们来自......
东方!
准确来说,是来自清朝!
不过令徐云感到惊讶的并非这些东方人,毕竟这年头在欧洲见到经商或者务工的东方人并不奇怪,甚至徐云自己用的都是这层皮来着。
真正令徐云讶异费解的,是站在这几人身边的另外两道身影:
其中左边一人是个欧洲人。
他带着一副白手套,右手持有一根木质长棍,腰间挂着一个铃铛。
这是早期英国警察的标准打扮。
前文曾经介绍过。
伦敦警察厅在1829年取代弓街侦缉队成为了伦敦的巡防组织,拉开了现代化警备体系的序幕。
其创始人内政大臣罗伯特·皮尔爵士在创立之初,就制定了低武装化的原则。
也就是新警察被限制携带利器和枪支,仅随身携带的一只摇铃和一只木质警棍藏于外衣里,给人以文职形象。
这种情况要持续到一八八四年两位警员被杀,伦敦警察厅才最终下定决心,正式采购了一批当时采用全新设计的韦伯利斗牛犬转轮手枪作为警察配枪。
实话实说。
这年头英国大街上见到一位警察并不奇怪,但问题是此人......
徐云昨天才刚刚见过!
没错。
此人就是昨晚使徒社聚会上,坐在徐云对面的聊天的两位男子之一。
似乎叫什么霍比特人来着?
哦,想起来了。
是叫霍尔特。
此人好像是伦敦警察署内的一名干部,不过具体职务徐云并不清楚。
但从此人可以知晓那个神秘团伙的信息来看,显然不可能是普通的基层干部。
最少是个中层吧。
如果说霍尔特的出现还勉强能用巧合解释的话。
那么第二人的存在,便十足让徐云有些震惊了:
站在霍尔特身边的另一人,正是开学典礼上见过面的那位华夏留学生......
田浩所!
霍尔特、田浩所、那些华夏人,他们为什么会聚在一起?
随后徐云将窗帘放下,隐蔽的观察了起来。
霍尔特此时似乎占据了交谈的主导权,面色不虞的与田浩所以及几位白大褂说着什么。
到最后,他更是愤怒的将警棍当成拐杖,用力的在地面上锤了几下。
几位白大褂一边听一边点头,过了小半分钟,说话之人换成了为首的一位刀疤脸。
只见刀疤脸转头便喝问起了田浩所,语气明显极其严厉。
面对刀疤脸的问询,田浩所缩着脖子摇了摇头,畏缩的说了些什么。
话音刚落。
啪——
刀疤脸便脸色一青,狠狠的甩了田浩所一巴掌。
大力之下,田浩所本就有些单薄的身影连着后退了好几步,捂着左脸默不作声。
见此情形。
反倒是一旁的霍尔特制止了刀疤脸的后续动作,几人再次交谈了一些内容,便各自分开了。
待霍尔特离去后。
刀疤脸朝地面上轻啐一口,用鞋尖一踢田浩所的小腿肚,几人很快消失在了巷子里。
车厢内。
看着黑漆漆的巷口,徐云的眉头紧紧的拧成一团,良久没有松开。
虽然他和田浩所目前尚未有交集,甚至连一句招呼都没打过。
但对方毕竟是这个时间线的第一位剑桥留学生,徐云先天性的便对他抱有些许善意。
这年头的有识之士,多一个都可能改变很多很多事情。
眼下见田浩所被人欺辱,徐云自然就有些不爽。
但更关键的是......
这些人彼此之间是什么关系?
又在图谋什么?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
田浩所应该或自愿、或被动的服从于刀疤脸,在为他们做某些事。
可能是找东西,也可能是偷东西,甚至不排除绑架、下毒或者杀人。
但更深层次、更具体的信息呢?
徐云一无所知。
想到这里。
他沉吟片刻,对车厢外的车夫问道:
“师傅,你知道咱们左前方第三条巷子,背后通向的是哪里吗?”
“第三条巷子?”
车厢外的声音停滞了几秒钟,似乎在寻找着目标,很快说道:
“这位先生,那里是一处东方人的聚集地,里头的风气比较乱,大家都叫它...叫它Limehouse。”
车厢内。
徐云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重复道:
“Limehouse?”
作为上辈子曾经在剑桥待过一年的交换生,徐云对于这个词倒是不怎么陌生。
众所周知。
后世华夏人在国外的聚集点要么叫做唐人街,要么中国城,英文名叫做Chinatown。
而实际上。
在这两个称呼之前,华夏人的聚集点其实有一个比较贬义的称呼。
那就是Limehouse。
Limehouse一开始其实是个东伦敦的行政区域,直译可以叫做莱姆豪斯,就像徐云此前去的索霍区一样。
不过从19世纪中叶开始,大量的华夏劳工落脚于莱姆豪斯,在这里逐渐形成了烟馆、妓院、赌坊的聚集点。
各种帮派、团体鱼龙混杂,并且由于底层华夏民众当时卫生意识较低的缘故,莱姆豪斯的环境也逐渐变得有些糟糕。
而Limehouse的Lime恰好又是英国乡间故事中一种比较肮脏的生物,house呢则是房子。
二者结合起来,还可以说成是那种生物所住的房子。
于是逐渐的。
Limehouse这个词便失去了它的地标特性,成为了一个形容华夏人聚集点的贬义词。
就像鸽子原本的指一种鸟类,但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它便成为了某个拖更群体的代名词。
某些线下活动上若是有人一指台上的某人,说‘那逼是个老鸽子了’。
意思显然不是指他是只鸟,而是内涵他是个拖更狂魔。
当然了。
一般人见到徐云,往往都会友好的夸赞一声“触手怪,你更新那么快干什么?”
总而言之。
Limehouse也是一个概念。
这年头的一鸦虽然没有爆发,但很多劳工早已偷偷跑到了英国谋生,并且人数还不小呢。
随后徐云想了想,对卡兹伊·加尔奥问道:
“师傅,那你知道刚才那个一米七上下、四十岁出头,脸上有一道刀疤的东方人是做什么的吗?”
车厢外,卡兹伊·加尔奥微微一愣:
“一米七上下,四十岁出头,刀疤?”HTtρs://Μ.Ъīqiκυ.ΠEt
实话实说。
这一带区域的人流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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